工作日常,无论是买房合同,还是货物交易合同,抑或是运输合同等等,合同一方毁约是很常见的现象。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后,出现毁约并不奇怪,双方相互扯皮,最后不能不对簿公堂的现象也早就已数见不鲜了。但在隐名代理中,第三人违约时,该由哪个起诉,可能不少人都不了解。
第三人了解隐名代理关系存在的,受托人不可起诉第三人
实践中,不少受托人为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会主动披露委托人的存在,如出示委托授权书、委托合同等,让第三人了解委托人的存在,从而达到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目的。这状况下,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成效是一样的,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 与受托人无关。即便第三人毁约,受托人无权起诉第三人,只能是委托人起诉第三人追责。
如小明隐名委托好朋友小李买房,小李在向小周购房时,通过口头或出示委托授权书等方法披露了小明的存在,从而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这个时候房子交易合同直接约束小明与小周,与小李无关。小周违约的,只能由小明到法院起诉,而小李则不可以起诉小周。
值得注意的,民事诉讼中有“哪个倡导、哪个举证”的原则,当受托人起诉第三人时,第三人若倡导受托人无权起诉的,需要提供证明其事先了解隐名委托人与受托人是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的,不然第三人就要承担举证不可以的不利后果,受托人依旧可以起诉第三人,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及委托人的权益。
第三人不了解隐名代理关系存在的,受托人可以起诉第三人
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了解隐名代理关系的,合同直接约束双方,受托人和第三人都要直接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
任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在第三人不履行合同时,受托人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追责。
如张三隐名委托李四买房,李四与不知情的王五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若王五违约的,李四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王五,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在第三人毁约的时候,双方不可以协商解决的,受托人又没办法确定能否起诉第三人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如果是涉及隐名交易房子、开公司、门店等价值高、金额大的状况时,大家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委托代理合同律师直接帮助处置,尽量索取最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