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施工方被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仍非常容易见到。当发包人或承包人经催告后,依旧没准时或无力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就只采取法律行动追债索偿了。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施工方因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而筹备起诉索偿的,要筹备什么证据材料呢?
施工方起诉追欠款要筹备什么证据材料
在实践中,通过法律渠道追讨建筑工程款所需的证据材料不少,但一般要筹备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企业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看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所有有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状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水平一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有关的证据资料。如向法院提交倡导赔偿金额的计算办法及计算清单等。
事实上,建筑工程纠纷涉及的原因总是比较多,特别是对有关成本的计算,更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热门,普通人总是是很难在既准确又能保障自己利益的首要条件下,通过法律处置的。如果状况复杂,涉及金额大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置更为保险。
除此之外,施工方被拖欠建筑工程款的,除去是可以起诉发包人外,还可以将承包人、分包人等有关责任职员一并起诉索偿,被告人越多,就越大概追回欠款。
当然了,建筑工程款被拖欠的,施工方如果想通过法律渠道追回欠款的,就需要筹备充分的证据资料,不然即使是起诉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