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婚姻是不是有效
要判断婚姻是不是有效,需考虑多方面原因。第一,看双方是不是达到法定婚龄,一般男士不能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人不能早于二十周岁。第二,需确认双方是不是自愿结婚,没有胁迫等违法情形。再者,若存在重婚状况,该婚姻无效,即一方或双方在已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结婚。另外,若办理结婚登记时存在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致使登记无效,婚姻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假如以上状况均没有,且符合婚姻登记的法定程序等需要,那样该婚姻一般是有效的。总之,需综合多方面原因进行判断,以确定婚姻的有效性。
2、婚姻无效财产该怎么样进行分割
婚姻无效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婚姻。对于婚姻无效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区别一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这里需明确,婚姻无效并不是离婚,没有夫妻一同财产分割定义。而是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置,考虑双方对财产获得的贡献等原因。比如,一方因受赠获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一同购置、经营积累的财产,则按共有处置。
实践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的来源、出资等状况,以便法院准确认定和合理分割,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婚姻无效债务该怎么样进行清偿
婚姻无效时,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按如下规则清偿:
第一,区别债务性质。若是为一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一同债务处置,由双方一同承担清偿责任。譬如一同经营买卖产生的债务。
若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譬如一方未经他们赞同擅自举债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清偿时,先以双方一同财产偿还;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些,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据债务状况判决。
应该注意,婚姻无效不影响债权人就合法债务向有关方倡导权利。但债务承担主体和比率要依上述规则确定,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当判断婚姻是不是有效时,除去上述提到的法定年龄、自愿程度、重婚及登记欺骗等原因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状况。譬如,假如婚姻被认定无效,那样涉及到的财产该怎么样处置呢?是根据同居关系处置财产分割,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另外,无效婚姻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又该怎么样确定呢?是依据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还是有其他考量原因?若你对这类围绕婚姻有效性衍生出的问题存在疑惑,就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